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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技术运输专业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来源:中天人力资源网        时间:2018-1-26


1. 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中的运输专业主要指汽车运用工程(含货运、长途汽车、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等,下同)和铁道运输工程两个专业领域。

1.2 本专业的工作范围包括:机动车辆的使用、维修、改装、改造、科研以及道路客、货运输的规划和技术管理;地方铁路运输规划、设计、科研及铁路运输的生产、组织与技术管理等。

从事运输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时,必须依照下列条件进行评审。

2. 基本条件

2.1  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在任现职期间,历年专业技术工作考核均应达到“称职”标准以上。

3. 学历和资历

3.1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B.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C.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1.1基础理论知识

 A.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必备基础理论知识的重点是:理论力学、工程力学、材料力学、机械原理、机械零件、金属工艺学、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金属学与热处理、电工学、计算机应用、机械设计、汽车运行材料、汽车非金属材料等。

 B.铁道运输工程专业必备基础理论知识的重点是:电路分析、电子技术、运筹学、数据库管理系统、铁路选线、线路基础、机车车辆及牵引计算、铁路信号、技术经济等等。

4.1.2专业知识

 A.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必备专业知识的重点是:汽车构造、内燃机原理、汽车理论与计算、汽车电气设备、液压与液力传动、运输管理工程、汽车运用与修理等。

 B.铁道运输工程专业必备专业知识的重点是:铁路行车组织、铁路货运组织、铁路站场及枢纽、铁路旅客运输、铁路运输经济等。

4.1.3相关知识

 A.在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方面应重点了解运输经济学、运输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等相关专业的知识;铁道运输工程专业方面应重点了解铁道运输与铁道工程、铁道机辆、铁道电信等相关专业的知识。

 B.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现代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汽车运用工程专业方面重点了解汽车的检测诊断技术,了解检测设备的原理及应用;在铁道运输工程专业方面重点了解管理数学和自动控制技术在本专业的应用。

 C.了解计算机在本专业应用的发展水平,熟悉计算机原理,并能结合工作上机应用。

 D.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熟悉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内容和要求。

 E.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和相关方面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4.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2.1基础理论知识

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应分别具备4.1.1条规定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根据专业发展不断更新。

4.2.2 专业知识

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应分别具备4.1.2条规定掌握的专业知识,对其从事专业工作所涉及的主要专业知识有较深入的研究,并至少对一门学科有专长或独到见解。

4.2.3 相关知识

A.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应重点掌握运输经济学、交通工程学、运输企业经济活动分析等相关专业的知识;铁道运输工程专业应重点掌握铁道运输与铁道工程、铁道机辆、铁道电信等相关专业的知识。

B.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现代技术的发展趋势。汽车运用工程专业应重点掌握汽车的检测诊断技术,熟悉检测设备的原理及应用;铁道运输工程专业应重点掌握管理数学和自动控制技术在本专业的应用。

C.熟悉电子技术在本专业应用的发展水平,能够运用计算机对本专业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

D.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熟悉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内容和要求。

E.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和有关方面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5.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5.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1.1具体一定的生产、科研、设计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能运用所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承担一般技术难度的汽车运用及铁路运输工作,能解决所从事专业工作中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A.从事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够独立承担各种机动车的选型、购置和接收方案,编制车辆维修计划,制定管理及维护修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对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等级划分,负责修竣车辆的验收及车辆某一总成的技术鉴定;能够依据车辆报废标准对所管辖车辆提出正确合理的报废意见,掌握有关运输车辆的技术、经济定额标准,提出提高车质车况、节能降耗及减少事故隐患的措施和机动车改装、改造意见。

 B.从事机动车维修技术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车辆大修工艺流程的基本要求,能够依据车辆送修标准对送修车辆进行作业范围的划分、编制车辆修理作业计划,对某一总成的大修技术工作有较全面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或组织该总成的大修生产作业,解决实施中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根据运行情况对机动车车型、车况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对一般技术故障提出分析意见;掌握有关车辆维修的技术经济指标,负责提出提高修车质量、节约成本、减少在修车日的措施、意见。

 C.从事机动车运用科研、改装工作的人员,能根据客流或运输任务、车辆和道路等情况合理组织车辆运行计划、能完成本专业主要项目的方案论证和技术评估工作;能够独立完成车辆主要零部件、基础件的测绘、制图工作;能够独立完成车辆的技术改装、改造以及专用维修设备的计划工作;掌握一般传统的设计方法,其承担项目的复杂性不低于由400个左右主要零部件组成的一般难度和比较复杂的设备设计量。

 D.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组织与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车站日计划图、列车运行图和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的制定;负责编写或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的年度工作计划、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分析铁路行车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能对日常运输生产作业过程和完成指标进行技术分析并提出修改意见;能在运输生产中推广新技术、新成果,独立解决铁路运输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够组织有关人员完成车站技术作业和运能查定工作。

 E.从事铁道运输科研、设计工作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铁路新建或改建项目中的经济调查、运量测算、列车牵引和通过能力计算、行车组织设计等;能够独立完成区段站以下或建议驼峰、非机械化驼峰的设计;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研究课题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综合研究课题。

5.1.2 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和协调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5.1.3 具有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1.4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独立承担一项以上比较重要的技术改造、改装、节能及环境保护等项目的设计、研制工作。

 B.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或市、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或成果项目的推广工作。

 C.独立承担或作为子项目负责人完成过二项局级综合性科研项目研究或二项成果项目的推广工作。

 D.作为主要成员之一参加过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管理办法编写工作,其中独立承担编写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并被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5.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2.1具有比较丰富的生产、科研、设计或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够熟练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汽车运用或铁路运输专业技术领域内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

 A.从事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够独立制定大、中型运输企业各类运输车辆的选型、购置和接收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主持大、中型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在用车型独立编制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能对运输车辆发生的重要技术故障和复杂的技术难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熟练掌握有关运输车辆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能够结合主管工作提出提高车质车况、节能降耗及减少事故的意见和车辆技术改装、改造的宏观指导方案。

 B.从事机动车维修技术工作的人员,应掌握车辆大修全过程工艺流程和车辆的各级维护作业技术,对发生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熟悉并全面掌握有关机动车维修和设备管理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并能结合所分管的工作提出提高车辆及设备的维修质量、节约成本、减少在修车日等方面的重要指导意见。

 C.从事机动车运用科研、设计工作的人员,能够主持或组织本专业重大项目的方案论证和技术评估,提出本专业的技术经济论证报告;能够完成车辆改装、改造的整体设计,用于机动车修理、加工的专用设备设计,其承担项目的复杂性与难度不低于由500-600个左右主要零部件组成的设备设计量。

 D.从事铁道运输生产、组织与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铁路运输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状况主持编写铁路行车组织规划,指导全局运输生产;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发展规划;能够对铁路运输中存在的重要技术和管理难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主持编写本行业通用的标准规定。能够对铁路运输设备使用能力进行检测分析并提出改造方案;能够主持或组织完成铁路建设重大项目的方案论证和技术评估,提出本专业的技术经济论证报告等。

 E.从事铁道运输科研、设计工作的人员,能够在铁路新建或改建项目中担任总体设计;能够独立完成编组站或机械化驼峰、自动化驼峰的设计;能够独立担任本专业重点科研项目或综合研究课题。

5.2.2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和协调中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

5.2.3具有指导本专业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2.4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主持完成二项以上重大技术改造、改装、节能及环境保护等项目的设计、研制工作。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或市、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成果推广项目的科研或推广工作。

 C.主持完成过两项以上局级综合性科研项目、成果推广项目的研究或推广工作。

 D.负责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参加过二项以上地方或一项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的编写工作,并被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业绩成果

6.1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6.1.1在汽车运用、铁道运输方面做出成绩,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主持或独立完成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主要可比经济指标连续三年达到全局系统先进水平,工作业绩突出,同行专家评议认可。

B.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专用维修设备以及特种或专用车辆设计、开发等方面取得两项以上成果,修车质量、效率得到明显改善,节能、降耗指标达到5%以上。

C.负责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机动车技术改造、改装及铁道运输科研、设计等项目,获得部、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其他相同档次的科技成果奖、新产品奖一项或获得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同档次科技成果奖)一项以上;或局级优秀设计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以上。

D.独立承担完成二项具有一般技术难度的科研、设计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6.1.2撰写论著或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技术专著或译著。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C.撰写二篇技术报告,包括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见解,调研、设计、测试的主要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6.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2.1在汽车运用、铁道运输技术管理、维修及科研、设计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并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负责大、中型企业机动车技术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过程主要可比技术经济指标连续三年取得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效果显著,并得到市级主管部门认可。

B.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效益显著,在现有基础上提高生产效率一倍以上,节能降耗指标达5%以上。

C.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国家、部、市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D.负责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含同档次科技成果奖)一项,部、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档次科技成果奖)一项以上或优秀设计二等奖一项以上;局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或优秀设计一等奖二项以上。

6.2.2撰写论著或论文,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主要作者,出版过技术专著或译著。

B.作为第一撰写人,在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论文,论文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C.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二篇以上重要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技术论证报告及技术工作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D.作为主要撰写人之一参加过部门颁行业标准、规范或《技术手册》(公开出版)编写工作,并被主管部门采纳或批准实施。

7.外语水平

7.1  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7.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8.破格晋升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业绩和贡献突出,符合本标准“学历和资历”条件以外的其他各项条款及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和资历”规定的限制,破格申报。

8.1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的条件

8.1.1具备规定学历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部、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同档次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B.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开发、研究的产品或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或质量、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的显著效益(附有关材料),并取得市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8.1.2具备资历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人员除符合8.1.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两门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8.2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条件

8.2.1具备规定学历而资历不够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部、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同档次科技成果奖)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含同档次科技成果奖)的主要负责人。

B.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开发、研究的产品或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高质量、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得十分显著的效益(附有关材料),并取得市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C.经部、市级以上部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D.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8.2.2资格够条件而学历不够条件的,除符合8.2.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9.其他

9.1  本标准中所要求的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9.2  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后的累计有限年限。

9.3  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本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9.4  本标准适用于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其他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注:以上评审标准的具体实施和相关政策由天津市工程技术运输专业高级、中级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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