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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

天津市工程技术电子计算机专业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来源:中天人力资源网        时间:2018-1-26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计算机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系统和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技术管理、应用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2计算机专业的工作范围分为三个主要方面,即: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软件和计算机应用。

a.计算机硬件主要包括:模拟计算机、数字计算机、混合计算机、存储设备、输入/输出设备、数字转换设备和传输设备等。

b.计算机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计算机语言、计算机网络通讯软件、工具软件、实用软件、CASE软件和数据库管理软件等。

c.计算机应用包括:CAX系统、办公自动化(OA)系统、信息系统、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人工智能(AI)系统、机电仪一体化设备、多媒质系统等。

2.基本条件

2.1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钻研业务技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在任现职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达到“称职”标准以上。

3.学历和资历

3.1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b.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c.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1评审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1.1应具备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a.计算机硬件分专业:计算机原理、计算机体系结构、数字电路和模拟电路原理、计算机通讯技术、数模与模数转换技术、计算机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设计技术以及必要的软件基础知识等。

 b.计算机系统软件分专业:掌握国家统一考试规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c.计算机应用分专业:计算机原理及体系结构、操作系统原理、计算机接口技术、计算机语言、数据库应用技术、软件工程、应用系统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设计等。

4.1.2应具备的主要相关知识和继续教育内容

a.了解本专业产品主要服务对象的生产工艺过程与技术要求(或产品设计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及其对产品的技术质量要求。

b.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以及与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

c.了解现代化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d.了解国内外同类产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e.了解本专业有关产品的市场前景、技术经济分析、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基本知识。

4.2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考查其是否具备本专业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通过继续教育达到知识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4.2.1应具备的主要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除按所从事的不同专业分别掌握4.1.1款规定的内容外,应进一步掌握计算机科学管理、计算机系统工程和自动控制理论等知识和所从事工作中的有关内容。

4.2.2应具备的主要相关知识和继续教育内容

a.熟悉本专业产品的主要服务对象的生产过程与技术要求(或产品设计的技术性能和使用要求)及其对产品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b.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等。

c.熟悉现代化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掌握价值工程、网络技术、质量成本、技术经济分析等现代化管理知识。

d.熟悉于本专业有关的其他相关知识。

5.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5.1评审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1.1能够比较好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承担一般技术难度的研究设计任务和解决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5.1.2 能够正确运用一般通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开发新产品的能力。

5.1.3 具备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总结能力,能够参加中等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局部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和市场调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工作。

5.1.4 能起草开题报告,提出研究设计方案。能独立编写技术文件、工作总结,并负责校正或审核本专业的文件图纸。

5.1.5 能够根据课题的特点和要求,合理的组织人力物力,并能同其他部门协调解决课题实施中的有关技术业务问题。

5.1.6 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1.7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软件和计算机应用的设计和新产品开发的实践经验,较好地完成过下列工作之一:

a.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国家或市(部)级重点攻关项目的设计、研制工作,并在其中独立承担过中等技术难度的科研、设计任务。

b.独立承担过一项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工作。

c.独立完成两项以上一般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产品的设计工作。

5.2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侧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考查:

5.2.1能够熟悉地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

5.2.2 能够熟练地运用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研究、开发设计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产品的能力。

5.2.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项目的立项调查、总体方案论证、实验研究、技术推广或市场调查等工作。

5.2.4 具有在设计工作中协调解决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2.5 具有指导工程师、研究生完成研究、开发和设计任务,审核工程师的技术成果,承担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技术鉴定工作。

5.2.6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比较好地完成本单位某一方面的技术组织管理工作。

5.2.7 掌握所从事工作领域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发展动向及市场信息,及时提出本领域发展方向和技术方案的建议。

5.2.8 有比较丰富的产品研究、开发和应用方面的实践经验,较好地完成过下列任务之一:

a.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国家或市(部)级以及对行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研或应用项目的研制工作。

b.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两项以上中型计算机系统的工程设计或一项大型系统工程的设计工作。

c.独立完成三项以上重点产品不同类别的关键整件或部件的设计工作。

d.完成两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产品的研制、开发应用、推广工作,或独立解决过本单位一项重大技术难题。

6.业绩成果

6.1评审工程师资格(申报计算机软件专业工程师资格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不在评审范围之内)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6.1.1在科研、设计、制造等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部、市级重点科研、设计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独立承担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在总体设计或重要部件中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c.独立承担完成两项具有一般技术难度的科研、设计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项目的设计,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得过局级以上奖励。

6.1.2有以下著作论文之一:

a.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科技期刊(包括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公开发行的和内部印刷的期刊)或在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

b.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一部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c.作为第一撰写人完成过二篇以上可行性分析报告、调研报告、工作报告等,并经专家审定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6.2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并应符合以下条件:

6.2.1在科研、设计、制造等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以上国家、部、市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重点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b.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二项技术难度较大的科研、设计项目,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独特的创造性和新颖性。

c.主持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有两项以上被列为部、市级成果推广项目或被确定为定型产品,并转化为商品生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d.主持或作为项目的主要贡献者完成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或部、市级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奖一项以上或新产品奖两项以上。

6.2.2 撰写过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作为主要撰写人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专著或译著。

b.作为第一撰写人完成一项以上部颁标准、规范的编写。

c.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二篇以上重要项目的技术报告。包括: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或技术总结等。技术报告要求有学术观点,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结论正确,并经同行专家评议,公认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d.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或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公开发行、内部发行或批准印刷的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论文要反映其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和写作水平。

7.外语水平

7.1申报工程师资格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期限取得天津市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7.2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的期限取得天津市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8.破格晋升条件

8.1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8.1.1具备规定学历而不具备规定资历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部(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其他同档次奖励的主要负责人。

b.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设计出的产品或开发的新技术在降低成本、扭亏为盈、提高质量、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的显著成绩(附有关材料),并得到市级主管部门认可。

8.1.2 具备规定资历而不具有规定学历,除符合8.1.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两门以上的相应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8.2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8.2.1具备规定学历而不具有规定资历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经国家科委、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b.直接主持过的重要科研项目或部(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8.2.2不具备规定学历而具备规定资历的,除符合8.2.1条款要求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知识的考试合格。

9.其它

9.1本标准中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为取得本专业学历后的累计有效年限。

9.2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本晋升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9.3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其他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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