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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在《职业介绍准办证》到有效期前15天,携带相关材料到天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河西区九龙路58号410室)办理换证事宜,到期不换自行作废。
【换证递交的材料】
1、表格:职业介绍机构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管理部或登陆网站www.cnthr.com下载《职业介绍机构认定表》、《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情况表》,下载后按照表格内项目如实填写,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及本单位公章;
2、《职业介绍准办证》:职业介绍机构在办理换证时必须携带《职业介绍准办证》原件;
3、职业指导证书:职业介绍机构携带本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指导师证书、助理职业指导师证书、职业指导员证书原件;
4、职业资格证书:职业介绍机构携带本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5、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物价收费许可证;
7、变更事项要求:职业介绍机构有变更项目的,在递交以上4项材料的同时,还需递交书面变更申请书(加盖公章)原件及以下材料:
(1)变更法人(民办机构除外)需递交:上级主管单位的任命书、《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表》及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2)变更地址需递交:新地址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平面图、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3)变更企业名称需递交: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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