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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息

天津市工程技术科技信息专业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是在科技信息专业范围内,从事研究(包括理论方法研究)、咨询、检索、报道、网络与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的评审依据。

二、基本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坚持正常工作,历年业绩考核均应达到“称职”标准以上。

三、学历和资历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专业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从事科技信息专业的技术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包括:科技政策、技术经济学、统计学、科技发展史、信息论、系统论、运筹学、决策科学、情报科学导论、情报学方法论、信息管理科学、信息检索、专利与专利文献、传播学、编辑与编译理论方法、计算机技术、信息网络技术、信息加工与处理技术等。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统掌握科技信息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

2.掌握科技信息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3.掌握科技信息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

4.能够运用计算机对相关的信息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如下条件:

1.比较系统地掌握科技信息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科技信息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3.了解科技信息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

4.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够结合工作上机操作。

五、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如下条件:

1.科技信息研究岗位

(1)能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重要科技信息研究课题;

(2)能解决科技信息研究中的复杂、关键技术问题;

(3)能解决科技信息研究中的国内外协调与合作问题;

(4)能指导中、初级研究人员工作和学习。

2.科技信息咨询岗位

(1)能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重要科技信息咨询课题;

(2)能解决科技信息咨询中的复杂、关键技术问题;

(3)能解决科技信息咨询中的国内外协调与合作问题;

(4)能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3.科技信息检索岗位

(1)能主持或独立承担重要科技信息检索项目;

(2)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检索项目中复杂、关键技术问题;

(3)能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检索项目审核、验证鉴定工作;

(4)能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4.科技信息报道岗位

(1)系统掌握国家出版标准,熟悉编辑出版全过程,能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持完成科技信息报道的编辑出版工作;

(2)主持科技信息刊物编龄八年以上,对稿件的质量有较高的鉴别力,能解决编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3)能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岗位

(1)能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重大信息网络建设、应用开发项目和信息技术规划与实施工作;

(2)能解决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中的复杂、关键技术问题;

(3)能解决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中的国内外协调与合作问题;

(4)能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如下条件:

1.科技信息研究岗位

(1)能参加重要科技信息课题研究工作并独立完成子课题的研究任务,或能独立承担一般性科技信息研究课题;

(2)能解决科技信息研究中的有关问题;

(3)能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工作和学习。

2.科技信息咨询岗位

(1)能参加并完成科技信息咨询重要课题;

(2)能参加并独立解决科技信息咨询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3)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3.科技信息检索岗位

(1)能独立完成检索项目;

(2)能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独立解决检索项目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3)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4.科技信息报道岗位

(1)掌握国家出版标准,了解编辑出版工作全过程,能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成科技信息报道编辑出版工作;

(2)具有五年以上科技信息刊物编龄,能按刊物办刊宗旨、方向完成独立选题、组稿工作;

(3)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岗位

(1)能参加重要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技术规划工作,并独立完成其中子项目工作任务;

(2)能独立解决一般性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的有关问题;

(3)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六、业绩成果

(一)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察其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除具备(3)条要求外,还应具备(1)、(2)条件之一:

1.科技信息研究岗位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重要科技信息研究课题4项以上,其中课题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的2项以上;

(2)获省(市)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相当档次奖,下同)1项以上,或市级专项奖(最佳科技信息成果奖,或相当档次奖,下同)三等奖2项以上(额定人员,下同);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科技信息咨询岗位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年均完成重要科技信息咨询课题2项以上,其中课题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的2项以上;

(2)获省(市)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或市级专项奖三等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科技信息检索岗位

(1)主持或独立完成重要科技信息检索项目年均在30项以上,其中完成的科技信息检索项目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3项以上;

(2)获省(市)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或市级专项奖三等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科技信息报道岗位

(1)主持的科技信息刊物获市级优秀刊物奖2项以上,或刊物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市)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或市级专项奖三等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岗位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重要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应用开发、信息技术项目3项以上,其中居省(市)先进水平,或有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2项以上;

(2)获省(市)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以上,或市级专项奖三等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二)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察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工作实绩,除具备(3)条要求外,还应具备(1)、(2)条件之一:

1.科技信息研究岗位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科技信息研究课题2项以上,其中课题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的1项以上;

(2)获市级专项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局级专项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科技信息咨询岗位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重要科技信息咨询课题年均1项以上,其中课题成果居国内先进水平的1项以上;

(2)获市级专项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局级专项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科技信息检索岗位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科技信息检索项目年均25项以上,其中科技信息检索项目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2项以上;

(2)获市级专项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局级专项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科技信息报道岗位

(1)作为主要成员参加编辑的科技信息刊物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1项以上;

(2)获市级专项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局级专项奖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5.信息网络与信息技术岗位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重要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应用开发、信息技术项目2项以上,其中项目居省(市)先进水平或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1项以上;

(2)获市级专项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局级专项将2项以上;

(3)在全国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方性专业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七、外语水平

(一)高级工程师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二)工程师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按规定标准,经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八、破格晋升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科技信息专业人员,可按以下条件掌握:

(一)已具备规定学历和本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而资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其业绩应比正常申报的业绩要求高一个档次,具体内容参照本专业各岗位标准执行;

2.经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或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相当档次奖)三等奖以上,或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相当档次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

(二)具备规定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而学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除符合八(一)条款外,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通过2门以上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通过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九、其它

(一)本标准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二)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本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从事科技信息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资格,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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