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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天津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

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来源:中天人力资源网        时间:2018-1-26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专业领域内从事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技咨询与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其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时必须依照本评审标准评审。

2. 基本条件

2.1 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技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2 在任现职期间,历年业绩考核均应为“称职”以上。

3. 学历和资历

3.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获得博士学位,确定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b. 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c.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3.2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并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注重考查申报人员是否全面系统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a.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主要包括: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环境生物学、环境地学、环境工程学、环境管理学等。

b. 掌握本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至少对一门学科有专长和独到见解,能够为本部门科技进步和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决策意见。

c. 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d. 能够组织运用计算机对本专业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

e. 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状况及趋势,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4.2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注重考查申报人员是否具备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水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具体科目上可以有所侧重。

a.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同4.1a条所列科目。

b. 了解本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有关内容。

c. 了解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d. 熟悉计算机应用知识,能够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上机操作。

e.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5. 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5.1 环境科研、环境工程、信息工作、☆环境影响评价人员:

5.1.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以下工作能力

a. 具有熟练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环境领域内重要或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b. 在环境科研、环境工程或信息工作中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c. 在环境科研或环境工程设计方面,有较强的研究、设计、开发能力,并能独立完成较大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

d. 具有对环境科研或环境工程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技术鉴定的能力。

e. 从事环境信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熟练应用信息手段迅速、准确的分析、掌握国内外最新环境信息的能力

f.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环评理论与方法,能独立完成国家级大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g. 具有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学习及审查其技术成果报告的能力。

5.1.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是完成二项以上国家、部、市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对项目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曾做出重要贡献。

b. 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市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或局级重点科研课题二项以上,对项目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

c. 曾主持大型污染工程设计一项以上或中型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二项以上,并对重要技术难点的解决做出重要贡献。

d. 是国家级或部、市级环保产品的主要设计者或研制者。

e. 能针对主要环境问题,运用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提出三项以上对策意见和方案并付诸实施,为改善环境条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f.  获天津市环境影响报告书二等奖以上一项或三等奖(含单项奖)二项。

5.1.3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以下工作能力:

a. 具有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环境领域内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b. 在环境科研、环境工程或信息工作中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c. 在环境科研或环境工程设计方面,有一定的研究、设计、开发和完成一般科研或工程设计的能力。

d. 从事环境信息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具有应用信息手段掌握国内外最新环境信息的能力。

e. 具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5.1.4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是完成国家、部、市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课题中专题给予专题以上的参加者。

b. 曾参加部、市级科研课题一项或局级科研课题二项以上。

c. 曾参加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二项以上。

d. 能针对主要环境问题,运用信息研究方法和技术,提出二项以上对策意见和方案并付诸实施,改善了环境条件,创造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5.2 环境监测人员

5.2.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以下的工作能力:

a. 具有组织制定综合性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领导实施的能力。

b. 作为技术负责人能完成环境专题调查、监测方法、监测仪器、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科研课题。

c. 能对环境监测方面技术成果进行评审,指导工程师开展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

d. 通过国家或省级环境监测技术考核项目八项以上合格者并取得合格证书。

e. 取得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资格或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注册评审员资格。

5.2.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能运用现代环境监测理论、技术和方法,揭示重大环境问题,是对二项以上重大环境问题监测的方案设计、布点、采样、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写做出过重要贡献者,并为改善环境条件的重大决策做出重要贡献。

b. 负责撰写环境质量报告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或其它专题报告书五项以上。

c. 主持制定监测技术规范或实验分析方法研究二项以上,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d. 主持研制监测仪器一项以上或参与制定两项以上,并已在环境监测中应用。

5.2.3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以下的工作能力:

a. 具有组织制定专题性环境监测技术方案并领导实施的能力。

b. 作为技术骨干能完成环境专题调查、监测方法、仪器、计算机数据汇总等方面的课题。

c. 能指导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5.2.4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在环境监测中,能运用现代环境监测理论、技术和方法,揭示环境问题,是环境问题监测方案设计及报告编制的主要参加人,并取得较显著环境效益。

b. 是本专业环境评价的主要参加人,曾负责撰写年度报告书三项以上或一项是部、市级优秀报告的执笔人。

c. 是监测技术规范、监测分析方法研究的主要参加人和报告执笔人。

d. 是环境监测仪器的主要研制人。

5.3 环境管理人员

5.3.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以下工作能力:

a. 从环境管理角度,为提高环境质量,具有为领导提供重大决策依据的能力。

b.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环境科研、环境信息、环境监测等各项工作的能力。

c. 具有评审环境技术成果和指导中、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学习的能力。

5.3.2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技术、水平和动态,运用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技术和方法,提出三项以上重要的环境对策意见和方案,为改善环境条件的重大决策做出重要贡献。

b. 市颁或部颁技术标准、规范、法规、条件和管理办法等的主要拟定者,或是主持制定环境规划的主要负责人。

5.3.3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有以下工作能力:

a. 从环境管理角度,为提高环境质量,具有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能力。

b. 具有组织、协调环境科研、环境信息、环境监测等各项工作的能力。

5.3.4 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了解国内外先进的环境治理和环境管理技术,运用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技术和方法,提出二项以上环境对策意见和方案,并取得良好的实效。

b. 曾参加市颁或部颁技术标准、规范、法规、条件和管理办法的撰写工作,或是环境规划的主要撰写者。

6.业绩与成果

6.1 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申报人员在担任本专业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6.1.1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奖励(额定人员)。

b. 获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二项或局级一等奖二项奖励(额定人员)。

c. 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完成部、市级科研课题二项,并通过鉴定属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d. 在技术管理工作中,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获部、市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6.1.2 撰写以下著作、论文之一:

a. 作为主要撰写人,出版过一部学术、技术专著、译著、教材或技术手册等。

b. 作为第一撰写人,在一级学术刊物或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c. 作为第一撰写人,在二级学术刊物或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d. 作为第一撰写人,撰写二篇以上重要技术报告,经专家评审、鉴定确认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e. 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的市(部)颁技术标准、规范、法规等,被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2 评审工程师资格应全面考查申报人员在担任本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6.2.1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 获市(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额定人员)。

b. 获局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奖励(额定人员)。

c. 作为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完成部、市级科研课题二项,并通过鉴定属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d. 在技术管理工作中,工作成绩优异,获市、局级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6.2.2 撰写以下著作或论文之一:

a. 作为主要撰写人,在二级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一篇以上。

b. 作为第一撰写人,在国内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c. 作为主要参加人,撰写的市(部)颁技术标准、规范、法规等,被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7. 外语水平

7.1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7.2 申报工程师资格人员应掌握一门外国语,并通过全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

8. 破格晋升条件: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

8.1 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8.1.1 具备规定学历和本文规定的其它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者,其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是国家科委、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或经国家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b. 是市政府确认的授衔专家。

c. 获是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或市(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二项)的主要贡献者。

8.1.2 具备规定资历,而学历不够条件者,除符合8.1.1条款要求以外,还必须通过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8.2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条件:

8.2.1 具备规定学历和本文规定的其它条件而资历不够条件者,其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是市(部)级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

b. 获得市(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8.2.2 具备规定学,而学历不够条件者,除符合8.2.1条款要求以外,还必须通过二门以上相应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9.其它

9.1 本标准所列学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9.2 后取学历人员可参照本评审标准,申报相应级别的技术资格。

9.3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其它性质的单位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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